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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三年舞弊与监管_公司_资金_报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14:45    点击次数:102
 

财务人员在审核企业收到的劳务公司发票时,为何总是格外审慎呢?

上市公司司尔特给出了答案。

2025年4月23日,司尔特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书[1]。回溯至2023年末,司尔特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等管理人员存在虚构成本、套取公司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并提出辞职后,公司采取措施,先后向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和侦查大队报案,并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公告,及时披露了相关情况[2]。

经调查发现,2021年至2023年期间,司尔特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与三家贵州劳务公司、两家浙江建设工程公司以及一家福建建设集团开展的劳务工程业务存在虚假交易,相关人员借此套取了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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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不仅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2025年4月23日,安徽证监局指出,尽管公司虚构成本的事件源于资金被侵占,但该行为导致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进而使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为此,证监局要求公司积极追偿被侵占资金,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除了资金损失以及按要求整改外,司尔特公司还可能面临其他风险。在司尔特公司审议2024年度半年报时,独立董事明确表示,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2024年半年报告期初数和期末数的影响,因此无法保证公司半年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独立董事的这一观点可能会对审计事务所产生影响,我们需关注4月26日年报披露时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附录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2025-2)[Z].2025-04-23

[2]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2024-2)[Z].2024-01-19

[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2024-31)[Z].2024-08-30

发布于:上海市